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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5-02-25 17:4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张阳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明璇 记者王再明)为保障春耕期间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和计量准确,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立足于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以强力监管为抓手,以宣传引导为载体,以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多措并举,筑牢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堤坝,助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严查质量计量,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资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印发《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监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压紧压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同时下达了《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监督抽查计划》和《定量包装计量监督抽查计划》,预计在全市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198批次、计量抽检120批次,待检测机构出具抽检报告后,将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农资质量关。

二强化监管,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原材料进货核查、进货检验、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检验、标识标注等是否符合要求。

对农资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一查主体资格。检查农资单位的相关经营证照,查看农资产品外包装批号、商标、产品生产厂名厂址等标识。二查进销货台账。检查农资销售单位是否落实进货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索要并保存检验报告,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三查包装标识。严厉查处假冒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对《乌兰察布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强化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引导经营户严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农资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犯农牧民群众利益、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乌兰察布市春耕备耕顺利进行。(乌兰察布市场监管局)